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湘江新区谷苑路522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
湖南省院校代号:国标代码为13036,省编代码为4706。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职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教学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湖南湘江新区。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由谭嗣同夫人李闰等人于1902年创办的浏阳驻省师范学堂,胡耀邦、杨勇等都曾在我校就读。学校占地面积27万多平方米,在校学生约12000人,教职工57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57.57%。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七条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八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s://csjyc.cszyedu.cn/)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九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需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1-5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退出现役证(转业证)。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2024年2月25日-3月5日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交由我校指定办公室(知达楼102)审核(具体联系方式:0731-88105420 )。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一条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 205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5人、艺术、体育特长生分别21、21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25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元/年 |
专业组一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150 |
46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0 |
46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 |
4600 |
智能控制技术 |
50 |
4600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50 |
46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0 |
46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00 |
4600 |
汽车智能技术 |
60 |
4600 |
建筑工程技术 |
110 |
4600 |
建设工程管理 |
70 |
4600 |
园林工程技术 |
70 |
4600 |
建筑室内设计 |
60 |
7500 |
工程造价 |
60 |
46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80 |
7800 |
软件技术 |
120 |
78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4600 |
大数据技术 |
50 |
4600 |
专业组二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60 |
4600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65 |
3500 |
旅游管理 |
100 |
4600 |
大数据与会计 |
70 |
3500 |
跨境电子商务 |
65 |
4600 |
专业组三 |
学前教育 |
150 |
3500 |
早期教育 |
50 |
3500 |
特殊教育 |
100 |
3500 |
单招总计划 |
2050 |
—— |
第十二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1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21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1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四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参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艺术体育特长生4个大类。
第十六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专业一组、二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三组采取笔试+技能展示,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专业一组、二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三组采取笔试+技能展示,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3.第三类: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四类:艺术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艺术、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校)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
第十八条 我校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下方式:
专业组一、二,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察;
专业组三,采取笔试+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考察。
第十九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2月25日-3月5日,通过送或寄达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本人身份证、《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材料)报我校的招生办公室(知达楼205室)审核。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2024年3月8日—9日,缴纳方式为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csjyc.cszy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校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0731-88105420,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31-88105420。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csjyc.cszyedu.cn/。
第二十三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招生、学保处、体育课部、学前教育学院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七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同一个专业录取不超过10人。
2.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一个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分别不超过12人。具体规则详见《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分别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还出现同分,则依次参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的语、数、外单科成绩录取。
第二十九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成绩不低于200分,师范类专业(专业第三组)技能展示成绩不低于60分。
第三十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s://csjyc.cszyedu.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二条 退役军人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三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五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七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8540468。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湘江新区谷苑路522号
邮政编码:41021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05420/89923096
招生咨询邮箱:cszyzjc2020@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csjyc.cszy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540468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体育、艺术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总数42人。其中艺术特长生计划21人,体育特长生计划21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类别 |
项目 |
具体小项目及性别要求 |
计划数 |
艺术特长生 |
音乐类 |
声乐、男女不限 |
4 |
器乐(钢琴)、男女不限 |
4 |
器乐(民乐)、男女不限 |
2 |
舞蹈类 |
小项目不限 男女不限 |
4 |
美术类 |
儿童画、男女不限 |
2 |
播音主持类 |
男女不限 |
5 |
体育特长生 |
篮球 |
男子篮球 |
8 |
田径 |
小项目不限 男女不限 |
8 |
乒乓球 |
男女不限 |
2 |
羽毛球 |
男女不限 |
3 |
合 计 |
|
42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
2.原则上须获得市州级相关艺术、体育比赛个人比赛前6名,集体比赛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具备运动员二级证书、或参加湖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统考成绩200分及以上的考生。
3.所获成绩及奖项限于报所对应的专业项目(如获得音乐类省级统考200分以上的对应报考音乐类特长生,要求小项也对应)。
4.报考舞蹈类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5.获得相关专业类别社会类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证书。
6.未达到竞赛成绩标准及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但确有体育特长,经毕业学校认可推荐(有学校盖章的推荐信)。
三、报考流程
1、参加全省单招统一报考。
2、报考时间:2024年2月27日-3月5日。
3、注意事项:体育特长生需在3月6日之前与长沙职院体育课教学部办公室刘老师电话联系备案(电话:刘老师17872327183),艺术特长生需在3月6日之前与长沙职院学前教育学院赵老师电话联系备案(电话:赵老师15974130911)。
四、资格审查
学生在2月25-26日将相关证书、获奖文件、秩序册和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通过送或寄达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知达楼102)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普通类别单招。
五、现场确认
取得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5日上午8:00—9:30,在我校专项测试开始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要求:考生提供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六、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2024年3月15日,具体测试地点为: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精师楼B406室;体育特长生安排在学校田径场、体育馆。
2.测试流程及方式。见附件: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3.各项目的测试内容及要求如下:(详见附件1-5)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1.5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2.合格标准及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3月21日在我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八、录取原则
1.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我校高职单招任意一个招生专业,艺术特长生可选择我校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我校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一个招生专业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12人(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3.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某专业小项生源不足时,所剩计划按照体育特长生先篮球后田径、羽毛球、乒乓球,艺术特长生先播音主持类后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调整到其他专业小项录取,如仍然没有完成计划,则转为录取普通类单招考生。
4.未被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了我校普通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还可以参加普通类录取。
5.学校根据考生报考项目、总成绩、专项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九、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专项成绩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我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731-88540468。
十一、联系方式
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教务部门牵头,具体专项测试由招生、教务、体育、艺术相关院系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体育特长生测试咨询电话: 17872327183(刘老师)、13874837355(张老师);艺术特长生测试咨询电话:15974130911(赵老师)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1.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2.田径专项技术评分标准
附件1
篮球专项技术评分标准
一、测试项目与所占分值
类别 |
助跑摸高 |
专项技术 |
实战能力 |
总分 |
分值 |
60分 |
198分 |
42分 |
300分 |
二 、测试方法及要求
(一)助跑摸高60分
1.测验方法
助跑单脚跳起摸高,以摸高的最高高度计分,每人做两次,计其中一次最佳成绩。
2.评分标准见附表
(二)往返运球投篮84分
1.测验方法
由球场右侧边线中点开始,面向篮球以右手运球上篮。同时开始计时;球投中篮后,还以右手运至左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转换左手运球上篮;投中篮后,还以左手运球回到原起点;同样再重复上述运球投篮一次,再回到原起点时停表.
要求:连续运球,不得远推运球上篮;必须投中篮后,才能继续运球,投不中要继续再投,直到投中;投篮的手(左手或右手投)不加限制。
2.评分标准
达标:按其计时成绩评分,满分为60分,详见评分表。
技评:满分为24分,按四级评分,各级分值详见评分表。
优秀:动作正确,协调,熟练,能运用左、右手投篮,投篮一次投中
良好:动作较正确,熟练,投篮一次投中
及格:动作基本正确,熟练,身体不够协调
不及格:动作不正确,不熟练,不协调
(三)投篮114分
1.测试方法
以篮圈投影下圆心,以该点至罚球线的距离为半径,划一圆弧。开始时考生在弧线外作跳投,并开始计时;投篮后自己抢篮板球,再运至弧线外再跳投,连续投一分钟
要求;必须向上起跳投篮,否则不算跳起投篮;投篮时不得踏线或过线,不得带球跑,违者投中无效。对女生做跳投者,技评分可提高一个分数段。
2.评分标准;
达标:按其1分钟内投中次数计分,满分为90分,详见评分表。
技评:满分为24分,按4级评分,各级分值详见评分表。
优秀:动作连贯,协调,起跳迅速,手法正确。
良好:动作较连贯,协调,起跳较迅速,手法正确。
及格:动作基本连贯,协调,起跳较缓慢,手法基本正确。
不及格;动作不连贯,不协调,起跳缓慢,手法不正确。
(四)全场(或半场)比赛42分
1.测试方法
根据考生人数或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全场或半场的编队比赛,采用半场人盯人防守,测验其技术和战术的运用能力。对成绩较好的考生,可再进行一轮比赛,每场比赛时间,要以能够全部观察,了解每个考生的情况而定,评定的内容有;
①个人攻击能力;观察进攻技术运用的合理性和熟练程度。重点看投篮、突破和传接球。
②防守能力;观察个人防守和协同防守和防守能力
③战术意识;观察全场比赛中攻守转换速度,快攻意识和个人战术行动能力。
(2)评分标准
满分42分,按4级评分,各级分值详见评分表
优秀:较好地做到以上三项
良好:较好地做到前两项。
及格:三项中有一项稍好者。
不及格:三项皆差者
三、测试评分标准
(一)达标项目评分标准:(210分)
助跑摸高(60分) |
往返运球投篮(60分) |
投篮(90分) |
男 |
女 |
分值 |
男 |
女 |
分值 |
男 |
女 |
分值 |
3.15 |
2.85 |
60 |
30” |
35” |
60 |
8 |
5 |
90 |
3.14 |
2.84 |
54 |
30”5 |
35”5 |
54 |
|
|
|
3.13 |
2.83 |
48 |
31” |
36” |
48 |
7 |
|
84 |
3.12 |
2.82 |
43.5 |
31”5 |
36”5 |
43.5 |
|
4 |
78 |
3.11 |
2.81 |
39 |
32” |
37” |
39 |
6 |
|
72 |
3.10 |
2.80 |
36 |
32”5 |
37”5 |
36 |
|
|
|
3.09 |
2.79 |
34.5 |
33” |
38” |
34.5 |
5 |
3 |
60 |
3.08 |
2.78 |
30 |
33”5 |
38”5 |
30 |
|
|
|
3.07 |
2.77 |
25.5 |
34” |
39” |
25.5 |
4 |
|
45 |
3.06 |
2.76 |
24 |
34”5 |
39”5 |
24 |
|
2 |
42 |
3.05 |
2.75 |
22.5 |
35” |
40” |
22.5 |
3 |
|
36 |
3.04 |
2.74 |
21 |
35”5 |
40”5 |
21 |
|
|
|
3.03 |
2.73 |
19.5 |
36” |
41” |
19.5 |
|
|
|
3.02 |
2.72 |
18 |
36”5 |
41”5 |
18 |
2 |
1 |
30 |
3.01 |
2.71 |
16.5 |
37” |
42” |
16.5 |
|
|
|
3.00 |
2.70 |
15 |
37”5 |
42”5 |
15 |
1 |
0 |
15 |
2.99 |
2.69 |
13.5 |
38” |
43” |
13.5 |
|
|
|
2.98 |
2.68 |
12 |
38”5 |
43”5 |
12 |
|
|
|
2.97 |
2.67 |
10.5 |
39” |
44” |
10.5 |
|
|
|
2.96 |
2.66 |
9 |
|
|
|
|
|
|
2.95 |
2.65 |
7.5 |
|
|
|
|
|
|
2.94 |
2.64 |
6 |
|
|
|
|
|
|
2.93 |
2.63 |
4.5 |
|
|
|
|
|
|
2.92 |
2.62 |
3 |
|
|
|
|
|
|
2.91 |
2.61 |
1.5 |
|
|
|
|
|
|
(二)技评评分标准:(90分)
分值成绩 等级 |
往返运球 |
投篮 |
比赛 |
24 |
24 |
42 |
优秀 |
24 |
24 |
42 |
良好 |
18 |
18 |
30 |
及格 |
12 |
12 |
18 |
不及格 |
6 |
6 |
12 |